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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包的个税-凯发游戏

魏春田 /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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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对于个人发红包,虽然收到的人有的确所得,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发红包要分别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自从有了微信等网络工具,过年过节发网络红包成为一种时尚。朋友们在朋友圈里发,长辈给晚辈发,领导给同事发,目的只是为了讨个彩头,祝福大家平安、快乐,有个好运气。

    很多企业也从中看到了商机,开始利用网络工具发红包,名义上也是给大家献上各种祝福,实际的目的还是给企业做广告,扩大企业的知名度,进而营销企业的产品。

     

    对于个人发红包,虽然收到的人有的确所得,但不征收。

     

    对于企业发红包要分别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派发的是红包,收到红包的人,应按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派发的是非现包,包括用于购买该企业服务或产品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因购买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的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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