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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设备,加安装设备,能否签在一个合同里,分别注明适用增值税率13%和3%吗-凯发游戏

郝守勇 /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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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请问

    老师,销售设备,加安装设备,能否签在一个里,分别注明适用率13%和3%吗?

    答复

    可以的,销售设备并安装,可以签订在一份合同中,分别注明金额,分别核算,分别适用不同的增值,销售设备13%,安装按照9%,也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简易征收3%。

    参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郝守勇

    作者
    • 郝守勇 微信公众号:郝老师说会计。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从事财税培训与一线实践20余年,担任多年大型企业财税顾问,现任济南天虹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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