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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税收风险防范(7)销货退回-凯发游戏

魏春田 / 202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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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消费者购买货物因质量等问题而发生的退货,要求销售方打折等情况可谓俯拾皆是,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就而言,发生了退货或折让,核心问题是,发票问题解决了,税的问题也就解决了。

    以前使用纸制发票,发生销货退回,普通发票与专用发票的处理不一样,专用发票抵扣与否处理也不一样,总之,发票的处理非常麻烦。

    当下使用电子发票,无论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处理要简单的多。

    一、对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行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其步骤如下:

    (一)根据专票是否已用于抵扣

    1、购买方已将票用于申报抵扣税款,则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购买方未将票用于抵扣税款,则由销售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二)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

    相较字纸质专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

     

    二、对于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

    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

    魏春田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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