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生周记(2017年3月24日)-凯发游戏
税事:专业探讨
税法属于哪类法?
民法总则通过,法学界庆祝一番,当然值得庆祝,很不容易。感觉法学学者中,似乎很少有研究税法的,在税法很少立法的情况下,多年前,就曾宣布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成了。税法算法律体系中的哪一类呢?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好像归到哪一类,都不是很合适。单独一类,似乎也行。好比火箭军,与陆海空并列。又好比李清照说词,别是一家。
先加速折旧再加计扣除
算所得额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包括仪器设备的折旧,仪器设备又可以加速折旧,这样,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就扯到一块了。怎么办?先计算加速折旧的数,在折旧数基础上,再算加计扣除数,先加速,再加计。
税收之路有多条
人走路,路不通时,一般知道回来,再找条路。处理税收问题,也是这样。所得免税,需要单独核算,如果所得为正数,真能免税。如果所得为负数,单独核算不让抵盈利,反而亏了。优惠不成,反受其害。怎么办?走不通的路,我就不走了。单独核算的前提,是享受优惠,我不享受优惠,也不单独核算了。
税法也无奈
看一案例,为税法悲哀。张三150万把股权卖给李四,其中含50万股息。李四分得50万股息时,税局按股息所得对李四征个税。李四不服,认为这50万张三已经作为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了,这50万类似成本收回,他不应再纳。最后闹到复议,税局败。不管会计如何处理,这50万,对李四而言,是股息所得,征税没有问题。如果不征税,李四的股权成本就不是150万,而是100万,以后他再转让时,应减100万,而不是150万。但目前没有这样的规定。纳税时,应按税法的规定,不能以实质重于形式为借口,否决税法的规定。最近几年,税法由钢条变面条的案例,似有增多趋势。
税务稽查也值得欢迎
今给澳洲会计师公会培训,谈到纳税人对待稽查的态度,不要皱眉头,应欢迎税务稽查。一是稽查有积极作用,帮助纳税人及时发现问题,避免更大损失,早来晚来,早晚得来,晚来不如早来,今年来,连补带罚可能100万,晚几年来,可能得500万。二是不欢迎,人家也来,不欢迎后果可能更严重,干啥不欢迎呢。认识到这些,就会从内心欢迎,微笑是真诚的,皮笑肉也笑,而不是假装的,皮笑肉不笑。
万象:家国天下
老美咋呼要动手
从老美国务卿的发言,似乎可以嗅到点杀气,想动手了,即使不大干,小干一下,可能性蛮大,但是只要一干,可能就控制不住。着火的是南北韩,殃及池鱼的是中国,看热闹的,是小日本,最大赢家或许是老美。
朴槿惠下台后的命运
朴槿惠下台,自己作的。看来下台不是终结,下一步估计审判,坐牢。
东邻可谓有大勇
看一照片,东邻居的头,一高兴,把有功之臣,给背起来了。这个举动,非常可爱,也有年轻人的特点。不管最后结局如何,敢在强邻之间周旋,敢与强大对手亮剑,即使不算大智,也算大勇。
雇美国人买美国货的税收措施
特朗普的税收措施,目的或后果似乎是两个:对内减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用美国人。对外增税,保护国内市场,买美国货。想买外国货,买不着,不让进,或买不起,加税了,涨价了。
国足战胜韩国
国足胜了韩国,难得。但愿不是偶然。
国企角色的叠加与改革的纠结
一报道说,经济学家最焦虑的,是国企改革。改来改去,不知怎么改了,不知怎么叫改完了,改成了。其实,国企是很难成为民企那样的企业,政府这个股东,可不同于自然人股东,政府通过国企实现自己的目标,把自己的责任延伸到国企,比如号召救市。国企很难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把国企承担的政府责任和市场责任分清楚,结合对管理层的考核,好像也是改革方向。
杂谈:人生感悟
领导也许是吃货
去某地出差,路过当地名吃总店,馋虫涌动,机会难得,进去买点。店的墙上,挂着诸多领导视察该店的照片。这种做法,既是自豪,也是自保,好比护身符,震震小鬼,还是管用的。发现照片中,有刚到当地任职不久的一领导,心想,不就是个食品店吗,至于这么大领导急匆匆地视察吗,又一想,能理解,也许人家是个吃货呢。
需求是个无底洞
控房价最快的手段,就是控制需求,不是供给侧的办法,又回到需求测了。其实,无论如何,不可能让所有人住上满意的房子,需求是个无底洞,没房想有房,小房想大房,一套想多套。
危机管理的目标:化危为机
遇到税务稽查时,往往是遇到了涉税危机。危机管理的最高目标,是化危为机。不但用最短的时间和成本度过危机,更要让自己变得更好。
税务风险的三种后果
税务风险有什么后果?丢钱财,丢面子,丢自由。丢钱财,补税罚款滞纳金,得不偿失。丢面子,一旦曝光,还是丢人。丢自由,到一定程度,可能坐牢。
监管与被监管的矛盾促进制度完善
监管者与被监管者是一对矛盾,监管者不能指望被监管者是道德完美主义者,政策有漏洞也不钻,那就好比让男人坐怀不乱。钻政策的漏洞,不是违法,更不是犯罪。利用优惠政策,不是钻漏洞,而是顺势而为,响应政策的引导。监管与被监管的矛盾,促进监管制度不断变化,不断完善。
上下级之间的说话与听话
听话与说话。作为一个组织,下级服从上级,是必然要求,不然就玩不转了,服从上级,就是听话。但是,听话不等于不说话,有话就说,下级有说话的权力和义务,上级有发扬民主的责任和胸怀。但是,下级说完话后,上级决策了,就得听话了。先说话,后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