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务“实名制”和13号公告对企业的影响-凯发游戏
这几年,税务是热点,今天咱也蹭个热点。营改增、金税三、办税实名制及才出来的13号公告,连我这个基本不太涉及税务业务的人也关注起税务来,近期朋友圈转发的大部分文章和税务有关,还在公众号里写了好几篇和税务有关的小文章。
因为所在企业是规模不大的传统制造业,涉税事项不复杂,所以对税务方面研究的不多。也写不出太高深或关于税务方面的细节来,只能大概说一下个人的一些看法。
税务的管理是趋严的,甚至有人说在现在这种高税负制度下,只要税务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企业都被搞死了。实际上不论税负高低,如果能严格执法,企业没有什么偷税漏税的空间,主要精力就会放到企业管理、产品技术和质量方面。严格执法,纳税环境是公平的,企业不需要花费精力去找关系,间接提高了社会效率。大家都在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相信利弊谁都能看的出来。
关于税负高低,同一个国家只要税收环境公平,大家交的税都一样,那税负上不存在什么竞争,大家都一样。但如果全球化竞争,如果税负比主要竞争国家的高,那真的是没有竞争力的。就比如说美国真的减税,中国无论情愿还是不情愿都得减税。
至于企业被搞死之说,沿用之前老习惯的企业很难改变,可能会支撑不下去,但同时新的企业会起来,需求摆在那儿,所以不用太担心企业倒闭。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每隔一段时间就需要打破一次利益格局,既得利益者肯定是不愿意的,但这个规律不是谁说了算的,甚至国家也不能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
关于实名制,从在企业里做财务的个人角度来说,是不太情愿的,毕竟要承担法律风险。但这个政策让税务严格执法落到了实处,企业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评估自己是否会承担税务风险,一旦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自己就先被吓跑了,结果可能会导致没有财务人员愿意为这家企业报税。那有人会说,老板自己报税呗,可老板也怕的,再说自己又不懂财务,如果被周围的人忽悠几下,那说不定麻烦事更多。企业老板的心思一旦不在偷税漏税上,那就会转向真正的管理、技术升级等等。
只是企业财务人员办税实名制了,那企业可以找外面的中介机构报税,是不是可以打个擦边球呢?今天的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的13号公告就明确了税务中介服务机构也是实名制。这个文件也是轩然大波,税务事务所的人觉得业务将会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抢走一部分,蛋糕总共那么大。
实际上,这个是多虑了,2016年的个人所得税已经开始是个人申报而不是企业财务代为申报了,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年收入超过12万的个人需要对自己个人所得税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了,以前仅仅是代扣代缴,主要是追究代扣单位的责任,但以后肯定是个人的责任大于代扣单位。还有喊了很久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都将会变的比现在复杂,这些可能也会需要税务中介服务。
此前我在公众号文章里也曾经提过,税务执法严格,相当于把口袋扎紧了,在目前这种税负情况下,如果只扎紧不漏,老百姓是有意见的,所以会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出来,这些都需要税务中介的服务。
当每个涉税的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时候,税务的整体环境会好起来,这个改变是很大的,中国的传统文化里个人是不需要明确地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的。随着税务的整体环境变好,同时也会带动整个经济环境的改变,包括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3号公告里提到依法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视同行政登记。实际上税务服务是会计所和律所的法定业务,只是之前税务机关不认可,有了这个文件就更明确了。有人会觉得为什么税务事务所需要接受税务机关的行政登记管理而会计所和律所就不需要?是不是不公平?实际上这才是公平、减政的做法,即便没有税务事务所,会计所和律所也有税务服务的业务,如果再去税务机关进行行政登记管理就是双重登记管理了。
还有人问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是否有资格?中级和高级是职称,大部分是企业里的办税人员或财务负责人,原本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有资格签字就代表了要承担法律责任,没有资格签字也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很多事是相辅相成的。另外,13号公告里也不是所有的税务服务业务都得、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
另外,税务“实名制”也会间接影响到管理会计业务,实际上税务和管理会计都是企业财务的内容,只是偏重的方向不同,两者会有差异,差异的很大原因是时间性差异。当税务管理不严的时候,偷税漏税泛滥,企业老板是不敢真正做管理会计业务的,因为搞的太清楚了,容易被举报。那些中小民企老板们其实都知道在管理过程中有不小的浪费,但是顾忌税务问题就是不肯启动管理会计业务,这几年经济环境不好,企业业绩普遍不好,企业也有对管理会计的需求。税务的营改增、金税三、办税实名制挤压了中小企业偷税漏税的空间,实际上间接推动了管理会计的发展。
我自己做了多年财务,方向主要是偏重管理会计方面,当然,作为财务人员关注税务问题是很正常的事情。最近这两年的税务政策,对企业的影响非常大,直接间接催生了不少企业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