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家企业太神奇了,竟被查出四种价外费用未按规定计税-凯发游戏

丁坤 / 2017-06-14
文字
  • 标签: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价外费用”政策的制定也是为了防范企业拆分应税收入,堵塞税收漏洞。

    小丁税官带队对供电公司2013年度缴纳情况进行检查。

    被查企业基本情况:光明供电公司,类型: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农村电网及电力供应、电能计算器具销售、电器设备校试;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2013年增值税无留抵;归局管辖。

    在检查“”时,发现“其他应付款——电费保证金”有明细37笔。经企业人员,该核算大宗用户在约定时间内,根据信用评价收取的电费保证金。

    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是否涉税呢?带着疑问,小丁查找了相关文件。

    《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年第10号)第三条规定:“ 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在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保证金,凡逾期(超过约定时间)未退还的,一律并入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掌握了政策规定,检查人员对37笔电费保证金的合同进行了逐份审核,查明有9笔保证金已超过了合同约定时间未退还,合计金额234万元,应补缴增值税34万元。

    审核“”,发现收到“电费”11.7万元与“临时用电违约金”35.1万元未提销项税额。经询问企业财务人员,“临时用电违约金”为对申请临时用电的用户核准了一个期限,对超期并未重新申请的用户征收的款项。同样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年第10号)第三条规定,对“电费滞纳金”与“临时用电违约金”应补提销项税额。

    审核“其他业务”时,发现记载“安装调试费”23.4万元,未提销项税。经询问企业财务人员,此项系在销售电表、电器设备时收取的安装调试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第538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2008]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光明公司收取的该项“安装调试费”属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提销项税额。

    上述四种价外费用2013年应补增值税=34 1.7 5.1 3.4=44.2万元。(应按月计算)

    【品茶论税】本案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但较全面地反映了“价外费用”在企业税款缴纳和稽查过程中的。“价外费用”政策的制定也是为了防范企业拆分应税收入,堵塞税收漏洞。

    丁坤

    作者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省级稽查能手。
      微信公众号:品茶论税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凯发游戏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