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金融服务?还是代理服务?-凯发游戏
某农村信用社类型为。稽查局在对该2016年的检查中发现:
该企业2016年6月份取得业务85670元; 9月份取得代发低保手续费收入96584元;总计182254元(含税)。按“服务”3%的申报缴纳了增值税总计5308.37元。
企业按3%缴纳增值税的依据,是《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第三条的规定:农村信用社、村镇、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但问题是企业取得的理财代理业务收入和代发低保手续费收入是否属于金融服务收入?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销售服务、无形、不动产注释》第(五)项:“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其中,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账户、电子银行、、、担保、、管理、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金融支付等服务”。
而根据《销售服务、、不动产注释》中第(六)类“现代服务”中第8条“商务辅助服务”第(2)项“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拍卖等。”
综上,该企业取得的理财代理业务收入和代发低保手续费收入不属于“金融服务”,应该属于“经纪代理服务”,不能适用简易征收,而应按一般计税方式,适用6%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因该纳税人当期无增值税留抵税额,计算应补增值税如下:
6月应补增值税=85670÷1.06×6%-85670÷1.03×3%=2354元。
9月应补增值税=96584÷1.06×6%-96584÷1.03×3%=2653.89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30号),“对税收违法企业,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要综合考虑其违法的手段、情节、金额、违法次数、主观过错程度、纠错态度。对未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只是因理解税收政策不准确、计算等失误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依法追缴税款、,不定性为。”稽查局对本案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