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薇娅偷税案-凯发游戏
由于年龄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out了,笔者从未直播购物,偶尔听办公室的小伙伴说过“口红一哥”,也只当一个传奇。最近的社会上沸沸扬扬的薇娅案,不仅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社接连发声,支持案件的查办,肯定了案件的社会导向。还受到了社会极大关注,让社会深感贫穷限制了想象。更是引起了各类媒体和大咖们的广泛热议,其中不乏高大上的言论,比如打击资本、限制流量等等。笔者作为一名职业人,禁不住单纯从税收的角度聊一聊薇娅偷税案,希望能和大家分享。
我们先来看税务稽查局对案件的描述:
“经查,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本案的检查期间是2019年度和2020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偷税行为可以无限期追征。如果薇娅2019年度以前也存在偷税行为,其实本案是可以扩展检查期间的。按照直播带货的发展趋势,薇娅2021年收入会更高,其缴税也一定存在类似的问题,虽然个税还未达到汇算清缴期,但预缴也一样不合规,相信2021年薇娅还要有大额的税款缴纳。稽查局有此王炸在手,本案没有扩展检查区段,薇娅已是幸运。所以类似薇娅这种情况,在税务机关提醒督促整改时,及时整改到位,避免被稽查立案,避免被处罚,能够及时止损,也是明智之举。
本案的违法情节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通过隐匿个人收入少缴税款5.27亿,占偷税总额6.43亿82%。隐匿收入的手段简单粗暴,类似于抢钱,依法直接定性为偷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偷税行为,应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按照各省的处罚裁量基准,以薇娅的偷税额度,处罚额度一定是高倍数,这是稽查局的又一王炸。看到这紧要关头,事情又峰回路转,薇娅在稽查局做出处理处罚决定之前,终于幡然醒悟,主动补缴了5个亿,并提供了稽查局尚未掌握的问题线索,恰好获得了减轻处罚的机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薇娅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这体现了行政处罚的柔性,但这种在查处期间补缴的税款得到从轻处罚,能否普遍适用,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另一方面,对薇娅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0.27亿,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这部分处罚体现了处罚的刚性,值得点赞!但重罚部分占比低,罚款额度相对不大。这处罚上的一刚一柔,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执法尺度,即有法可依,又合情合理,具有较强的导向性,起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对于这部分隐匿收入,笔者还有一层思考。对薇娅来说是收入,对支付者商家来说,是。可以判定商家不会取得这部分,那商家是如行处理和税务处理呢?商家大概会以收入全额减除支付给微娅的后的净额计收入,或从他处取得发票来冲抵这部分费用。看来解决电商带来的涉税问题,任重而道远!
本案所涉的的另一类违法是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少缴税款1.16亿,占偷税总额6.43亿18%。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造成少缴税款并以虚假申报为由定性为偷税,在以往的税收实践中是少见的。这也引起了很多高收入群体的高度关注,因为很多高收入群体都是通过不同主体资格的间的差异,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的,一时间江湖上风声鹤唳。但这是否具有可比性,笔者认为也不尽然,因为税收筹划,往往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况且本案中,如何虚构的业务?税局并未公布,笔者也不敢枉自猜测,但可以肯定一点,所谓虚构的业务在税法上不成立,首先是在民法不成立。对这部分少缴税款的处罚是1倍,也体现相比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
就案件本身而言,清楚,处罚适当,被查对象对检查处理结论无异议,并向社会公众公开道谦,是一个值得学习借鉴的好案例。本案虽然查补税额较大,罚款额度高,社会影响巨大,但也只是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不必过度解读为打压资本、打压电商等等。随着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贫富差距必然拉大。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主要手段,会越来越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今后相当长时间里,治理税收秩序,必然是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