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凯发游戏
【案例分享】
主管税务机关在对酒店“”进行时,发现光明酒店无电费支出,经约谈企业人员,了解到光明酒店和母公司光明公司同在一楼办公,电费由光明房地产公司统一缴纳。评估人员从酒店的工程部门取得了酒店每月的耗电量,并将光明房地产公司可能违法的线索移送给稽查局。
稽查局在受理案源线索后,予以立案。检查人员按到《检查任务通知书》后,按要求对光明房地产2016年供电一事进行检查。
光明房地产公司基本情况:光明房地产公司于2016年成立光明酒店,将已达到使用条件的房产,装修成酒店并租给光明酒店使用,电费由光明房地产公司统一缴纳。光明房地产公司和光明酒店均于2016年认定为,归局管辖。
经查,光明房地产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支付电费,计入;2016年5月1日至1支付电费,取得专用并申报抵扣进项。
【法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按其他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视同销售的价格。
【税款计算】
根据光明房地产支付电费的单价及光明酒店耗电量,经计算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应确认视同销售10.3万元(含税),补缴增值税0.3万元;2016年5月1日至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23.4万元(含税),应补提销项税额3.4万元(按月计算)。
【温馨提醒】
本案很有典型意义!之间经常存在“免费”的货物或服务,很容易被定性为视同销售,对售出方补提销项税,还可能得到相应处罚,而接受方得不到抵扣进项税。建议对按正常交易处理,售出方确认收入,提取销项税,接受方支付价款,抵扣进项税。
“营改增“打通了工商业与服务业的行业壁垒,使售出方缴纳的增值税,在购入方得到抵扣。对而言,降低了关联交易的税收。对有关联交易的企业,在”营改增“后,应重新规划交易和税收框架,不仅能降低税收,还应积极拓展税收筹划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