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拍卖式重整的经济实质分析与财税处理-凯发游戏
一、何为股权拍卖式重整?
重整中股权拍卖形式上是拍卖企业股权,实质上是拍卖企业的重整。股权拍卖成交后,人通过支付拍卖成交款取得股权,但拍卖成交款不支付给原股东,也不支付给股权人,也是用于清偿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竞买公告
泉州市协会接受超越服饰(中国)有限公司人的委托,将于2019年10时起至2019年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usong.taobao.com,户名:泉州市管理人协会)。现公告如下:
......
九、特别说明。
关于标的物起拍价17000万元及最终成交价的性质:系用于清偿超越公司按照破产程序应当支付的、债务、及破产债务等,系按照破产法规定剥离超越公司所有后的拍卖,并不是股权本身的价值。超越公司原股东不能取得标的物拍卖成交价。另超越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股权价值为零,本质上超越公司100%股权是以零价格转让给买受人。
二、股权拍卖式重整的实质
股权拍卖成交后,投资人通过支付拍卖成交款取得股权,但拍卖成交款不支付给原股东,用于清偿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股权被拍卖是原股东取得的,但拍卖成交款不支付给原股东,而是由管理人分配给各人。这就出现了两个问题:
(1)原股东的收入如何能作为破产企业(债务人)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2)破产企业(债务人)已严重资不抵债,股权价值为零,本质上破产企业(债务人)100%股权是以零价格转让给买受人。那么投资人明明支付了1.7亿,却以零价格受让股权,该股权的到底是多少?
律师觉得在很多破产企业都实践过,这样操作绝对没问题。这边却纠结起来了,无他,只因账不知道如何做,毕竟破产企业(债务人)在投资人进场后还得继续经营的。
近些年来,破产重整中普遍使用一种用于偿还债权的方法,具体操作:
1、由上市公司先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2、转增获取的股份,由管理人分配给各债权人,用于偿还债权人对上市公司的债权。
对非上市公司而言,能否理解为:
1、股权拍卖成交后,投资人以0元取得股权;
2、随后以相当于“拍卖成交款”的金额对破产企业(债务人)进行赠予,计入资本公积;
(1)投资人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的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过程中接收原非股东和新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协议约定作为资(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借:长期1.7亿
贷:1.7亿
(该股权的计税基础为1.7亿)
(2)破产企业(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1.7亿
贷:资本公积1.7亿
3、破产企业(债务人)取得资金后,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借:负债1.7亿
贷:银行存款1.7亿
三、另一种思路
其实在股权拍卖式重整中还有另一种思路,原债务人(破产企业)将优质资产打包注入新公司,投资人支付新公司股权,收购对价用于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比如2021年国资、中国平安通过重整程序收购新案,根据公告的重整方案,方正集团等重整主体以除方正微电子(方正微电子由深超科技承接)以外的保留资产出资设立新方正集团,整体出售给投资者。通过出售式重整模式,有利于阻断原方正集团的历史遗留和其他潜在风险,减轻,有利于企业未来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