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检查的询问(1-凯发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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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在实施税务检查的过程中,要了解被查对象的纳税情况,被查对象以及相关单位的知情人,是税务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搜集证据的重要方法。
当然了,税务检查人员的询问是在法律约束下所进行的询问,而不是税务检查人员向想询问谁就询问谁,想怎么询问就怎么询问。
首先,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进行。
用当下流行的说法就是双人上岗,双人询问是为了保证税务执法的公开、透明以及。
当然一个人也可以询问,也可以做笔录,但做也是白做,问也是白问,因为按规定,一个人取得的询问笔录是无效的,自然也就不能作为案件定性的证据。
其次,应当向被询问人出示税务检查证件
简单一点说就是税务检查人员,在询问前要亮明星身份,告知被询问人,检查人员的名字、工作单位等事项。
此项工作内容应当记录在询问笔录中,以确认此项法定程序已经履行到位。
第三,询问场所的选择
毫无疑问,询问需要有一个询问的地方。按《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领地52号)第20条的规定。询问可以选择在被询问人的办公或经营场所,也可以选择在税务机关,或者其他合适的场所进行。
除了在办公经营场所询问外,在其他场所询问,检查人员应当制作并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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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执法人员在税务检查过程中,询问、或其他当事人,首先应当验明身份,确认被询问人就是自己要询问的人,不能要询问的是张三,来的却是李四。张冠李戴,不仅达不到询问的效果,而且会成一个笑话。
这样不仅破坏了税务机关执法的性,也会有损于税法的尊严,
要防止这样的发生,就要求执法人员必须验明身份。首先要查看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以确认被询问人就是自己所要询问的人,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证明材料上签名,以作为以后的呈堂证供。
在询问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当制作《询问(调查)笔录》。为了保证询问笔录能够长期保存,询问笔录应当用可以将记录保存长久的钢笔进行记录,不能用铅笔、圆珠笔等保留时间有限的书写工具,当然了,也可以使用计算机记录并打印,但要保证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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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人员在询问有关当事人时,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其目的有以下几个:
一、固定证据
询问笔录可以帮助税务机关固定证据,以确保案件能得到准确合法的定性和处理。
二、确认身份
询问笔录可以确认被询问人的身份,防止张冠李戴。
三、提供法律意见
笔录可以让税务机关了解案件争议焦点、真相,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法律意见。
总而言之,目的既在于保护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在于保护税务检查人员,防范执法。
税务检查人员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当如实反映被询问人的原意
在记录过程中,记录人员应忠实地记录被询问人的原意,不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判断来作出记录。
二、应当语意清晰,表达通顺
记录人在记录的过程中,语言要简单明了,不要用带有文学性质的修饰词;语句要通顺,要具备最起码的逻辑性。总之,要让被询问人一看就懂。
三、重要情节应当尽量记录原语句
对于涉及到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关键节点,比如少计,多列支出,虚开等等,记录人在记录的时,要记录被询问人的原话,而无论其语句是否清晰,逻辑是否缜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