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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子公司发票违规被处罚,是虚开吗-凯发游戏

凯语斋主 /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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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晚,交易所披露爱迪尔珠宝实业违规被处罚的公告,是虚开发票呢还是其他呢?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2-007号

    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千年珠宝”)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千年珠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法》相关规定向某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具合计 194,040,717. 62票,税额 25,225,292.38元,非法获利 262,803元,被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没收其上述违法所得262,803元,并处 500,000元罚款。

    本次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2022 年修订)》9.5.1条、9.5.2条、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教训,加强对子公司管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7日


    笔者注解:

    本公告中子公司被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顶格行为罚罚款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章《罚则》的相关规定,可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最高50万元的情况分别是:

    第三十七条:虚开发票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情节严重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情节严重的,由税务机关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根据上市公司报告的披露,税务机关因“千年珠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省某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具合计 194,040,717. 62元发票,税额 25,225,292.38元,非法获利 262,803元”的描述来看,笔者推断是属于虚开发票被处罚,大家觉得呢?

    无论如何,笔者还是善意提醒:虚开大,请别冒风险!

    凯语斋

    作者
    • 凯语斋主 注册税务师,长期工作在税务一线,曾从事并分管税政、稽查、征管、法制、风控、纳服等工作,长期担任税务系统业务培训讲师,对房地产建筑实务及重组税收业务具有实战经历和经验,善于深度解析实务中遇到的税收疑难问题。 微信公众号:凯语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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