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凯发游戏
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为支持技术企业创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现就有关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至2022年1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所称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和办法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执行。
企业享受该项政策的征管事项按现行征管规定执行。
二、现行适用研发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相关政策口径和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2022年
笔者学习理解:
理解一、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
1、购置主体是在2022年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也就是在四季度的某日取得高新资格后至12月31日期间的设备器具购置都可以享受;
2、购置时间是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一次性扣除是在四季度预缴申报或汇算清缴时都可以享受扣除,加计扣除100%应当是在汇算时扣除。
3、是允许扣除,也就是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并加计100%扣除,也可以不选择一次性扣除并加计100%扣除。选择一次性扣除了就可以同时享受加计100%扣除;不选择一次性扣除了,就应当也不能同时选择加计100%扣除。
4、若该设备、器具用于研发,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表的填报说明:“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填报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分配的用于研发活动的相关费用。纳税人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收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按照税前扣除的折旧口径填报”。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若选择一次性扣除,则在研发费前扣除的折旧就是指一次性扣除的金额,因此该部分也可以在当年计入研发折旧费用中按研发费加计扣除75%或100%。
也就是设备器具在一次性扣除并再加计100%扣除同时,若设备器具用于研发的还可加计扣除75%或100%,最高可按购置价的300%在税前扣除。
例:若某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1月购置价值1000万元的设备,该设备全部用于研发,则2022年可以一次性扣除1000万元,加计扣除100%再扣除1000万元;因在第四季度全部用于研发的折旧费(一次性扣除折旧)了1000万元,则研发费中可以扣除的折旧即为1000万元,四季度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为100%,该企业选择按四季度实际发生数计算,则可在研发中加计扣除的折旧部分对应的金额为1000万元。因此该项设备器具的购置,总计有3000万元可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因享受一次性扣除并享受加计扣除100%导致出现亏损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最长不超过10年的期限内弥补亏损。【《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理解二:四季度研发费加计扣除从75%提高到100%
1、将全行业适用加计扣除75%的研发费统一调高到加计扣除100%,其中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中适用75%加计扣除研发费的情况;
2、加计扣除100%的申报时间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时。
3、第四季度的研发费计算办法分为:按第四季度实际发生额加计扣除和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占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因此,原适用研发费75%加计扣除的高新技术若在四季度购入研发设备且用于研发时,建议选择按实际发生数研发费,就可以最高扣除企业设备器具购置金额的3倍。
若四季度实际发生研发费较少,可以选择按月份换算计算的办法计算四季度研发费支出,以将前期发生的研发费通过时间权数平均,可在第四季度享受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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