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收购),不要再签“阴阳合同”!-凯发游戏
近期参与一起股权业务谈判,双方谈判的过程非常愉快,对于关键事项,也很快谈定。但在谈到税款承担问题上,股权收购方非常轻松的说由他们来承担,500万,不小的数啊!我进一步问如何支付股权转让款和缴纳税款,他们很随意就说会很配合的支付到转让方的指定的卡上,税款嘛,经常操作的,让代办公司用工商部门的模板来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即可,就是一个手续嘛!听到他那么轻松的说,再结合经常帮助处理的股权转让,就知道了:他想采用“阴阳”方式办理股权转让,一份是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都是真实的,包括股权转让价格;另一份就是按照工商部门的模板填写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作为股权转让价格,显然,第一份合同属于“阴”合同,第二份合同属于“阳”合同。按照“阴”合同,股权转让方需要交纳所得税,有时税款很大,比如前面处理的业务;按照“阳”合同,就缴即可,所得税就不用交。
股权转让,签订“阴阳”合同几乎成为一种常态了,大部分人认为也是合法的,没有。实际上,股权转让签订“阴阳”合同,法律风险极大!尤其是税务风险。此种操作,会被认定为偷逃税,面临补缴税款、缴纳,甚至罚款;数额较大的,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构成犯罪,承担拘役、有期徒刑等刑事责任。
我曾经帮助处理一起税务争议案件。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阴阳”合同。后来,有人举报偷逃税款。税务稽查介入稽查,其方提供“阴”合同出来,股权转让价格为1.5亿元!但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时签订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税务稽查部门,对股权转让方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补缴税款2000万元,对于股权受让方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万元。股权转让方穷尽所有的救济途径,包括、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被驳回。
随着国家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在股权转让方面,股权转让,通过签订“阴阳”合式来少交税款,法律风险极大!不要再按照惯性思维来操作了 。
股权转让(收购),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税法规定,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这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