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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模式带来的管理费,要慎拿!有税务风险!-凯发游戏

邓森 / 201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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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仅仅从税务风险角度来看,“挂靠”的经营模式都会引发很多,有时很严重的法律风险,建议全面认识“挂靠”的经营模式,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其法律风险。

    “挂靠”经营模式几乎覆盖所有行业,尤其是建筑行业更为常见。确实“挂靠”的经营模式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一方有了资质,一方有了额外,都好!但不好的是什么,针对这些不好的,又做了哪些准备工作。从现实来看,有些人意识到了这些问题,有些人也做了些工作,比如签订合作协议等。但这些够吗?

    前段时间处理一起虚开专用的案件,主要帮助下游获取专票的客户,但通过卷宗材料知道,上游出票公司不是纯粹的开票,是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但被卷进虚开旋涡中,公司被税局罚款,公司主要负责人都被逮捕,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造成这么被动局面的原因就在于有一人挂靠该公司,用该公司的资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近2000万元啊!

    还有一客户找到我这边咨询。客户的朋友用客户的公司销售白糖,愿意支付一年5万元,客户当时想什么也不用做,一年还能挣五万元钱,何乐不为。于是就签订了合作协议,将上面约定的内容都写进协议中。后来,客户朋友用客户的公司销售了白糖,也支付了五万元的费。但没有想得到此交易增加了客户公司的、增值税、城建税及等200多万元,对此,客户朋友不愿意承担,合作协议中也没有约定,不得已客户自己交上以上税费,挂靠不仅没有带来,反而带来了巨大的!

    可见,仅仅从税务角度来看,“挂靠”的经营模式都会引发很多,有时很严重的法律风险,建议全面认识“挂靠”的经营模式,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其法律风险。

    邓森律师

    作者
    • 邓森 邓森,财税法律师。西北政法大学财税法硕士;北京盈科财税事业合伙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税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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