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逃税-凯发游戏
跟很多客户交流,甚至是财税专业人士,对于偷税与逃税的区别都很模糊,自然对于偷税和逃税带来的法律责任也会不清晰,对于如何有效防控偷税和逃税风险更不清楚。
为了有效防控偷税和逃税风险,完全有必要理清两者之间的不同,并知晓两者风险大小以及防控措施。
一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之前,我们国家只有偷税与偷税罪这两个概念,其中偷税隶属于税收征管法,偷税罪隶属于刑法。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但税收征管法一直未将偷税改为逃税。
因此,在税法领域,偷税就是税收征管法上的行政法意义上的偷税,而逃税是刑法上的偷税罪的概念。
二
关于偷税的规定及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偷税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三个行为、一个结果”,实际上还要包括一个主观要件,即主观故意。偷税法律责任的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偷税达到一定条件,会构成逃税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逃税罪的规定及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 [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根据以上规定,逃税罪必须具备逃税行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税金额(五万以上)及比例(10%)要求,同时也需要具备主观故意的要件。另外,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并且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没有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以及没有接受行政处罚的。
三
通过以上分析,总结偷税和逃税罪相关内容:
1、偷税属于行政法范畴,逃税(罪)属于刑法范畴;
2、偷税的法律责任属于行政责任,逃税(罪)的法律责任属于刑事责任,显然偷税的法律责任轻于偷税(罪)的法律责任;
3、偷税,达到一定条件,会构成逃税罪;
4、即使构成逃税罪,具备一定条件,也可以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5、构成逃税罪,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偷税的责任。